
| 資產覆蓋債券 (Covered Bond) |
無抵押債券 | 有抵押債券 | 資產抵押證券 (Asset-backed Secur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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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發行主體具有追索權 | ✔ | ✔ | ✔ | ✘ (資產的提供者一般不會提供擔保,而發行人為特殊目的公司) |
| 抵押品 | ✔ (在發行時,抵押品價值一般高於或等於相應的發行金額) |
✘ | 乄 (在發行時,抵押品價值未必有效量化,亦可遠低於發行金額) |
✔ (在發行時,抵押品價值一般高於或等於相應的發行金額) |
| 資料來源:奕豐金融編纂 | ||||
資產抵押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資產抵押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ABS)是一種由基礎資產(例如汽車貸款、信用卡債務、個人貸款、房地產等)作為抵押品而發行的證券。ABS的收益來源於這些基礎資產的現金流及其價值,來支付本金和利息。
與其他債券不同,ABS的發行人是由借款方專門設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SPV 利用發行ABS的資金,從借款方手中購入資產,並打包成資產池(Asset Pool),並以該資產池的現金流為ABS進行擔保,而資產提供者(即借款方)並不會提供擔保。因此,投資者的權益完全取決於抵押品的價值及現金流表現,而在ABS違約時投資者亦無法直接追討借款方。
ABS的抵押品在發行時的總價值通常會高於發行金額,其差距稱為「超額抵押」(Over-collateralisation),在ABS內的抵押品出現問題時能吸收部分損失。
常見的ABS有實質資產抵押證券(Real Asset-backed Securities)、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及應收款支持證券(Receivable-backed Securities),抵押品包括房地產或設備等實質資產、抵押貸款及應收款等。這些ABS的信用評級和收益率通常會取決於抵押品的信貸質素。
值得留意的是,部分借款方會利用ABS的複雜設計,而將收益率設置在偏低或偏高的水平,令收益率與風險不匹配。前者將會令投資者買入了「高風險、低回報」的投資工具,而後者會導致抵押品的現金流未能支持較高的收益率,變相無法如期派發本金及利息,令投資者蒙受損失。
在進行投資前,投資者需要仔細評估資產池內的抵押品質素、估值合理性與未來現金流等因素,以清楚明白相關ABS的投資風險。
資產覆蓋債券(Covered Bond)
與ABS相似,資產覆蓋債券(Covered Bond)是指以金融資產作為抵押品而發行的債券,亦有一定的「超額抵押」要求。一旦債券違約,債權人擁有對保障池(Cover Pool)內資產的優先索償權。
但與ABS不同的是,資產覆蓋債券的借款方就是發行主體,而且若抵押品價值不足以償還債券的本金及利息,債權人可直接向發行主體進行追討。亦因如此,資產覆蓋債券大多設有定期的資產覆蓋率測試(Asset Coverage Test),當保障池內的資產價值不符合測試要求時,發行主體需於指定時間內作出補救措施(包括增加抵押品等),否則在指定時間過後,債券會被視為違約。
簡單而言,資產覆蓋債券結合了無抵押債券及ABS各自的優點:
- 相比無抵押債券,資產覆蓋債券具有抵押品,一旦債券發生違約,其抵押品價值能為債權人提供一定保障。
- 相比ABS,資產覆蓋債券對發行人具有追索權,即使抵押品價值不足以償付債券,債權人對發行主體亦具有追索權。
- 由於資產覆蓋債券具有這些優點,債券評級一般會較高,甚至高於發行人的信貸評級,收益率亦通常會偏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