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中梁控股公布了其境外債務的建議重組方案。是次方案主要集中於境外債務的處置,境內債務並不包括在內。
而在7月16日,集團指已獲得約38.5%未償還美元債券之主要債權人小組加入重組支持協議,並正式邀請其他債券持有人加入,同意費截止期限為2023年8月11日。
因為公告內容較多,本文只會整合重點細節,部分詳情或未能完全涵蓋。
(以下內容只供參考,所有細節以原公告為準。)
重組方案
條款書中列出的重組方案將會涵蓋由中梁發行的五張美元債券(本金額合共約9.3億美元),而公司在得到主要債權人小組當中的大多數成員同意下可選擇將其他債務也包括在內。中梁預計重組生效日期為2024年1月1日,並不會早於2023年11月1日。
在這個方案下,現有的債券持有人將會獲得相當於債券面值1%的前期本金款項,以及相當於債券面值99%(另加應計利息)的「新債券」或/及「新可換股債券」,比例將由債券持有人自行分配。
另外,公司會發行相當於「新債券」發行本金額6%的「額外新債券」,發行後會合併到「新債券」之中。換言之,收到「新債券」的債權人理論上會即時得到額外6%的實物支付本金。
參與重組支持協議的債券持有人亦可獲得相當於合資格受限制債務本金額0.25%的同意費。
根據條款書的內容,「新可換股債券」的發行金額上限不得超過1.4億美元,但中梁可全權酌情增加該上限。如若選擇的債權金額超出上限,公司會按比例將超出的金額分配至「新債券」。
以下是「新債券」的資料(見表一)。
表一 :新債券
| 新債券資料 | |
| 年期 | 3.5年^ |
| 票息率 | 5%,每半年以現金支付一次 |
| 強制贖回 | 第18個月:5%本金 第24個月:5%本金 第30個月:5%本金 第36個月:10%本金 |
| 最低面值 | 1,000美元 |
| ^ 由重組生效日期及2024年1月1日之間的較早者起計(「關鍵日期」) | |
| 資料來源:公司公告,奕豐金融編纂 數據截至2023年6月1日 |
|
- 債券在關鍵日期起計一年後才會開始計息
- 如公司達到一系列的銷售目標,便須於指定日子額外贖回更多本金:
- 由2023年1月1日起計至關鍵日期後的第9個月累計銷售額超過1,200億元人民幣,則須於第12個月贖回5%本金
- 由2023年1月1日起計至關鍵日期後的第21個月累計銷售額超過1,600億元人民幣,則須於第24個月及第30個月分別贖回10%本金
- 由2023年1月1日起計至關鍵日期後的第33個月累計銷售額超過1,800億元人民幣,則須於第36個月贖回30%本金
- 公司有權在發行後的12個月內,以債券面值83.3%的價格(另加應計利息)贖回不多於「額外新債券」發行的金額
以下是「新可換股債券」的資料(見表二)。
表二:新可換股債券
| 可轉換債券資料 | |
| 年期 | 3.5年^ |
| 票息率 | 3%,每半年以現金支付一次,唯第一年期間公司可採用實物支付 |
| 強制贖回 | 第18個月:3%本金 第24個月:3%本金第30個月:3%本金 第36個月:6%本金 |
| 轉換期 | 由以下日期(以較晚者為準)開始,直至到期前的10個交易日 - 重組生效日期的10個交易日 - 得到港交所批准相關新股轉換並生效的日期 |
| 轉換價 |
初步轉換價 重組生效日期前30個交易日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VWAP)的1.3倍,不得低於每股1.2港元或高於每股2.0港元 重設轉換價 第6個月、18個月、24個月^為重設日期,若重設日期前30個交易日的VWAP低於初步轉換價,則轉換價會調整成該VWAP及每股0.8港元之間的較高者 |
| 最低面值 | 1,000美元 |
|
^ 由重組生效日期及2024年1月1日之間的較早者起計(「關鍵日期」) * 某些股份分拆或配股等特殊情況下可作調整 |
|
| 資料來源:公司公告,奕豐金融編纂 數據截至2023年6月1日 |
|
- 如公司達到一系列的銷售目標,便須於指定日子額外贖回更多本金:
- 由2023年1月1日起計至關鍵日期後的第9個月累計銷售額超過1,200億元人民幣,則須於第12個月贖回3%本金
- 由2023年1月1日起計至關鍵日期後的第21個月累計銷售額超過1,600億元人民幣,則須於第24個月及第30個月分別贖回6%本金
- 由2023年1月1日起計至關鍵日期後的第33個月累計銷售額超過1,800億元人民幣,則須於第36個月贖回20%本金
- 公司有權在發行後的12個月內,以債券面值83.3%的價格(另加應計利息)贖回不多於「額外新債券」發行的金額
此外,中梁亦提出了相關增信措施,包括以指定項目作資產包,當中主要為內地住宅項目。如公司出售項目所得款項淨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公司須於3個月內將其中的50%用作新債券及新可換股債券的現金清繳。
短評
我們認為中梁的重組方案誠意十足,不論在年期上還是複雜程度上都明顯優於其他發展商給出的方案,當中亦未有涉及強制債轉股的變相本金削減。
簡單而言,「新債券」會有較高票息及更有利的償付時間表,亦可得到額外6%的本金,但卻不能享有「新可換股債券」所提供的轉換股票權利。因此,債券持有人需要衡量是否希望在未來幾年內換股套現,從而作出選擇。
以目前中梁的股價來看(每股0.41港元),即使我們以重設轉換價的最低水平(每股0.8港元)計算,除非股價能在未來一至兩年上升一倍,否則債券持有人都要承受虧損。不過,考慮到換股權處於債權人手中,如若中梁真的能在未來數年順利償付,「新可換股債券」雖然得到的會低於「新債券」,但債權人亦能回本及收息。相反,假如公司經營狀況不佳,持有「新可換股債券」的靈活性確實會更高。
以初步參與的主要債權人所持的本金數量來看,加上方案的條款並不算差,我們相信中梁的重組支持協議能獲得超過75%參與率的機會頗高。
風險披露聲明
投資債券的主要風險
|
投資高收益債券的主要風險
|
| 具有某些特點的債券 某些債券可能別具特點及風險,投資時須格外注意。這些債券包括:
|
附註
|








